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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次数:2348 [关闭本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 1  号),现就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2017级、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核准与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核准和补录方式

1.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载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和“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组织研究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于2019118日前提交电子表格到研究培养办公室(行政2号楼324室)。 联系人:梁平  电话:62905112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由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根据2017级、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入学报到(注册学籍)情况,切块转发各培养单位“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请培养单位组织相关非全研究生认真核对、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于2019118日前提交电子表格到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行政2号楼411室)。

联系人:王英才 电话;62901234

.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一致。

2.此次信息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生必须按时提供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研究生院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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