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14年GCT考试的考生,分数达到总成绩30%百分位(172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有学士学位208分,无学士学位218分)的,自2015年1月12日开始收取复试申请材料,1月16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请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及时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部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