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目前我校2013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按以往惯例,国务院学位办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招生单位因在抽查中被发现存在录取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现象,将受到国务院学位办通报或减少招生计划处罚。在此我办请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务必要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对于不同领域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特别是有无学位证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能录取。具体审核内容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
3、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电子照片上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第1、2项须留存复印件,第3项须留存原件。资格审核时,各学院应要求考生填写《考生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